恩施州发布抗洪救灾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

2016-07-11 15:47  

近日,恩施州暴雨集中,部分地区出现内涝,加之湿度增大,温度升高,利于微生物和细菌繁殖,极易使食品发霉变质,给抗洪救灾工作带来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为确保期间饮食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现就餐饮食品安全提示如下。

一是加强救灾现场供餐点巡查指导。重点对食品原材料购进验收、餐饮加工人员健康状况、餐饮用具消毒、食品留样、加工场所卫生环境及饮用水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对不具有现场提供餐饮的安置点和救灾现场,要求其从有证单位采购盒饭,规范送餐过程,并对安置点和集中送餐单位开展重点检查,确保受灾群众和一线抗洪人员饮食安全。

二是严格把控餐饮食品采购储存关。采购食品时应做到“四禁止”即:禁止采购病死(洪水淹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禁止采购腐败变质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制品;禁止采购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禁止采购受潮发霉的粮食及其制品和其他相关食品。对洪水灾后受污染的、发霉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销毁。食品原料必须按规定存放,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保持清洁。

三是认真做好餐饮具及场所清洗消毒。如餐饮场所遭遇洪水淹没,在洪水退却后及时清理淤泥垃圾以及被淹食品,被淹食品应销毁不得回收使用。经营场所和食品加工工具、设施、设备、容器等在清淤的基础上用洁净的水清洗干净并进行消毒后方能使用。修复并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设施,清理周围环境,并做好消毒工作,防止蚊蝇滋生。餐饮具要严格落实清洗消毒保洁制度,所有餐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洗净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不得提供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

四是注意饮用水安全。洪灾后易引起饮用水水源污染,造成供水系统损毁,增加灾区水源性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风险。要根据专业人员的指引,使用经监测认为安全的饮用水,清洁自来水应煮沸后饮用;使用清洁的水清洗食品原料、瓜果和蔬菜;如使用临时水源,要确保其远离厕所、垃圾污物堆积点、尸体掩埋点寺,确保临时水源周围30米-50米范围内的环境清洁卫生。

五是不吃洪水浸泡过食品。生鲜的食品遭到水淹,最好丢弃,不要食用。罐装、利乐包(铝箔包)等食品,要注意是否有破损、锈蚀、膨罐等现象,若有这些现象,将其丢弃,不要食用。要注意冰箱内的食物,若冰箱已遭水侵入,或曾经停电,则生鲜食品最好丢弃不用。不吃未洗净的瓜菜,如西瓜、西红柿等,或用河水洗过,皮上可能沾有病菌病毒,吃了很容易得病。皮可以吃的瓜果,生吃前也要用清洁的水洗净,或者削皮后再吃。

六是谨慎制作餐饮食品。洪灾后特别是因灾停电增加了食物致病因子的暴露机会,餐饮单位务必谨慎制作和选用食物。不吃霉烂变质的鱼肉、粮食;不吃来源不明、腐败变质的食品,不吃包装破损的或超出保质期的定型包装食品;不要使用被洪水浸泡过的生鲜食材。加工时生熟食品要分开制作和储存放置,制作时不共用刀具、砧板和盛放容器;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饭菜应现吃现做,加工后食物2小时内尽快食用。剩余饭菜要及时冷藏,食用前确保没有变质后,经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原标题:恩施州食药监局发布抗洪救灾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

来源:恩施州食药监局 通讯员:郑维斌

(责任编辑 赵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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