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4家企业 通过交易取得排污权

2016-07-08 10:55  

 (图片来自网络)

日前,在湖北省2016年度第一次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活动中,恩施州4家企业通过轮番竞价,成功购买到排污权。

本次交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四项,具体成交结果为:化学需氧量成交量4.1吨,每吨基价8790元,每吨最高成交价10140元;氨氮成交量0.51吨,每吨基价14000元,每吨最高成交价15850元;二氧化硫成交量9.12吨,每吨基价3990元,每吨最高成交价5390元;氮氧化物成交量14.29吨,每吨基价4000元,每吨最高成交价6250元。合计成交金额17.6万元。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我国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实施,将在全社会树立环境资源有价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据了解,本次购买到排污权的4家企业均为新建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新建企业完成环评验收前必须取得排污权。本次排污权交易资金将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统筹用于污染防治。

来源:恩施日报  记者 彭绪艳 通讯员 王毅

(责任编辑 郜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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