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 下面摘播新华社评论员文章: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四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聚焦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任务、对象和方式等,为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了新的制度利器。
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长期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应看到,当前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不可忽视。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把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不能存在盲区。正如六中全会强调的,“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才能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确保党内监督无死角、全覆盖、落到实处。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越是位高权重,就越要在要求上有更高的标准,在监督上有更严的尺子。加强党内监督,必须聚焦“关键少数”,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就能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尽责不含糊,以令人信服的表率作用推动党内监督不断取得实效。
来源:恩施新闻联播
(责任编辑 郜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