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通过省级验收

2016-11-03 15:52  

11月2日,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调研员孟树国一行来到宣恩,就宣恩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进行验收。

当天,验收组一行听取了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关于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的情况汇报,查阅了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档案和相关资料,检查了执法装备和办公、业务用房建设等情况。

2014年以来,宣恩县环境监察大队根据《全国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筹措资金对执法装备(交通工具、取证设备、通讯工具、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进行更新,将环境监察执法业务用房扩建至250平方米,并不断提高环境监察执法应急能力水平和执法效能,成功打造出一支守规矩、作风硬、素质高、服务优的环境监察执法队伍,为全县环境安全保障提供坚定的执法支撑。

验收组对宣恩县在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到了监察标准化建设西部地区三级标准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同时,验收组强调,在下一步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环境监察部门要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的基础上,加大信息公开和档案管理力度,为环境保护提供监察保障,努力为宣恩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来源:中国宣恩王 通讯员 邓霜霜

(责任编辑 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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