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委在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出台巡察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和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快推进州县党委巡察工作。
州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各项规定,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州委巡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州委巡察工作。有关机关和职能部门要积极为州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信息、人员、专业支持。
据悉,州委巡察办正在加紧筹备召开2016年首轮巡察工作动员会。
来源:恩施日报 通讯员刘鑫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