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改委第二次动态调整《恩施州州级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2016-11-01 15:10  

10月31日,州发改委完成《恩施州州级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第二次动态调整。 

本次动态调整收费部门由14个减为11个,减幅21.43%。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州港航局、建始高坪治超检测站、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州环保局、州安监协会等6个已无收费的单位予以取消,增加湖北民院、州卫计委2个单位,动态调整后州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保留部门28个,比首次公布的49个减少21个,减少42.86%。取消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等6个单位的7个收费项目,增加湖北民院收费项目后,保留项目累计56项,比首次公布的99项减少43项,减幅43.44%。

来源:(恩施州发改委)通讯员:(黄开碧)

编辑:(胡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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