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刘璐 报道 )近年来,民政部自2011年出台了一项争对退役士兵发放补助的通知,家住州城的李乾斌是一位退役的老兵,他告诉记者自己应该可以享受这项政策,但在最后递交申请的时候,却遭到了民政部门的拒绝,难道这中间还存在着什么“隐形”的门坎?
李乾斌是恩施市板桥镇人,今年62岁,1974年入伍,在北京当了六年兵后退役回乡,2014年镇上通知他去开会,说国家有了新政策,可以给一些退役老兵发放生活补助。明明有通知,办理手续后却被告知自己无权享受,这心理落差让李乾斌心中很不是滋味。
记者从恩施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兵役、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的标准,对包括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暨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补助。
李乾斌告诉记者,同样是年满60岁的农村籍退役老兵,他认识的人中也有拿到这份补助的人,轮到自己的时候,却遭到拒绝,是办理手续的环节出了问题,还是其中有着“隐形”的门坎呢?为了弄清事实的真相,记者联系了恩施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据工作人员介绍,李乾斌不能享受补助的原因是,通知中有一条内容明确规定了,属于“五七“职工、农场农工、”城中村“居民中的退役士兵,如果已享受了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则不能享受此项补助。按照李乾斌的社保信息,他每月享有1906元的社保退休金,所以按照政策规定,他拿不到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责任编辑 郜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