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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笔者从州教育局获悉,经州七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同意,今年将在全州教育系统开展教师先进典型推荐活动,对首届全州优秀乡村教师和第三届全州师德标兵命名并给予记功嘉奖。
今年,全州将推荐首届全州优秀乡村教师100名、第三届全州师德标兵30名,推荐对象是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含湖北民族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幼儿园)在岗教师。
其中首届全州优秀乡村教师推荐对象需符合在农村学校教学岗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乡村教师,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本次教龄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8月31日;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责,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师德高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能力,熟悉学科课程标准,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明显,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良,位居同类学校前列;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工作量饱满,近3年内承担的各学段各学科及岗位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并较为突出的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任务;服从工作安排,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承担班主任工作者优先推荐;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曾获得过县市级(含县市教育、人社部门表彰)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者优先推荐;在所推荐的优秀乡村教师总数中,学校校级领导所占比例控制在20%以内,后勤管理人员所占比例控制在 10%以内,专任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70%等八项要求。
第三届全州师德标兵推荐对象需满足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教师职业规范,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身体力行,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凡推荐的师德标兵必须曾获得县市级及以上的表彰嘉奖;曾获得省、 州师德标兵称号的,不再参与此次推荐等五项要求。
推荐工作自下而上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推荐单位对推荐条件、拟推荐对象的相关情况在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各县市教育局对拟推荐对象在当地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当地纪检监察、卫计和综治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予以审验、盖章,再报县市政府同意后上报至州教育局,最后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审定。
今年教师节前夕,州人民政府将对推荐的首届全州优秀乡村教师和第三届全州师德标兵予以命名并记功嘉奖。
来源:恩施州教育局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