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很多市民都喜欢到游泳馆游泳消暑。暑假期间,还有不少家长会把孩子送到游泳馆去学习游泳。但是,州城各游泳馆内的水干净吗?安全设施是否正常使用?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州城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近日,恩施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根据《湖北省2016年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对各类游泳场所(包括人工游泳场所和天然游泳场所)进行了检查,本报记者也随着他们的工作人员走访了部分游泳馆。
游泳馆检查将成常态化
“你们游泳馆的浸脚池有没有定期进行更换?有没有每日做记录?”在目前工作人员已经检查过的游泳馆中,州城的4家游泳馆总体卫生状况良好。
但是,监督员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有的游泳场馆强制性浸脚池未投入使用,还有的游泳馆余氯、ph值、水温度等未建立监测记录。
据介绍,此次游泳馆的检查依据包括《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18204-2000)、《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1998)等。
“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游泳者的健康,因此检查项目越详细越好。”恩施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为了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州城的游泳馆检查并不是一次合格就能一劳永逸,而是要形成常态化的检查。
他介绍,比如水质卫生状况抽查,人工游泳场所、天然游泳场所每年开放前应经市疾病控制中心水质监测合格,并定期检测,每月不少于1次。其他的检查项目也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反复检查。
不仅如此,恩施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也即将对全州的所有泳池进行专项检查,以加强对泳池规范化经营监督。
游泳馆规范化也需市民配合
随着气温的升高,越来越多的市民将选择到游泳场所进行消暑健身,那么,市民去游泳时要注意什么?
恩施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的工作人提醒广大市民,游泳一定要选择到正规的、卫生信誉度等级较高的游泳馆去。要注意查看所选择的游泳场馆是否具有卫生许可证,还要留意游泳馆内的水质是否清澈、水中有无漂浮物、池底是否有沉淀物等。
“除了加强对泳池规范化经营的监督,我们还将根据监督监测结果,在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游泳卫生消费预警信息,引导健康消费。同时,还将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促进游泳场所经营者自律,同时提高市民在选择和接受游泳场所服务过程中的自我保护能力。”该工作人员介绍说。
不过,游泳馆规范化也需市民配合,为保持一个良好的公共游泳环境,市民要严格遵守游泳池卫生管理制度。
入游泳池前应将全身汗水、污泥冲洗干净,不得穿鞋进入场内、池内,不得在池内搓泥洗澡,不得带毛巾和肥皂入池;游泳者必须先淌过浸脚池,并经过全身淋浴,运动热身后方可进入游泳池;游泳者必须穿干净有色的游泳衣裤、游泳帽;严禁在游泳池内小便、吐痰、吸烟、乱扔果皮纸屑等。
此外,市民要自觉进行健康检查,若患有肝炎、皮肤癣疹、红眼病等传染性疾病,不应进入公共游泳池,防止将疾病传染给他人。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 汪书宇
(责任编辑 郜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