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3名党员干部酒驾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6-10-26 16:48  

近日,巴东县纪委通报曝光3起国家工作人员私家车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典型案例,3名党员干部因酒后驾车被该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5月6日20时许,巴东县原东瀼口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张某某驾驶小型面包车行至长江大桥时,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车检查,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77mg/100ml,属酒后驾驶。5月9日,张某某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行政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其后,另外2名党员干部也因酒驾被给予行政处罚。

据该县纪委负责人介绍,以上3名党员干部作为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本应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但仍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属典型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表现。

来源:恩施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责任编辑  朱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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