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文物保护工作情况
2016年10月9日副州长陈晓燕在全省文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处湖北省西南部,东连荆楚,南接潇湘,西临渝黔,北靠神农架,辖2市6县,国土面积2.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05万,其中土家族、苗族、侗族等28个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54%。独特的地理位置、浓郁的民俗风情、悠久的历史文化使恩施州的文物独具特色:
一是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民族民俗文物丰富;
二是宋元以后施行的400多年的土司制度,留下了丰富的反映土司历史的文物;
三是反映红二六军团的革命历史文物;
四是作为抗战时期第六战区司令部和湖北省政府的所在地,抗战文物遗存具有代表性。
目前,全州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保单位89处,州保单位45处,县市级文保单位376处,文物点1652处,馆藏文物134709件。尤其是唐崖土司城址作为中央王朝管理少数民族地区“齐政修教、因俗而治”的历史见证,以其独特的历史价值于2015年7月4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恩施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近年来,我们以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为契机,不断深化认识,扩大宣传,把加强保障作为基础,把细化措施作为手段,文化遗产保护成为社会广泛的共识,区域性整体保护成效明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建章立制,夯实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
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文化遗产保护的第一道屏障,我们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一是于2005年颁布了《恩施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我州民族文化遗产的定位、保护和未来发展等问题,为建立长效保护机制提供了法律保障,开创了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立法之先河。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制定了《恩施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州人大也多次开展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保障和推进了《条例》的贯彻落实。目前,针对《条例》的修订已经列入了州人大2017年的立法计划,在修订时,我们将把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对革命文物的保护等内容充实到条例中去,进一步扩大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范围。二是唐崖土司城址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申遗项目之后,恩施州委、州政府和咸丰县委、县政府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在省政府和相关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2013年以省人民政府令的方式出台了《唐崖土司城址保护管理办法》,为成功申遗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三是州委、州政府积极主动作为,召开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明确了我州文物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的工作思路,并以州人民政府的名义于今年5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州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文物保护工作推向了新的高度。
二、抢抓机遇,全力推动申遗工作
唐崖土司城址作为“中国土司遗址”的组成部分于2015年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这得益于国家文物局、省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为此,省文化厅、省文物局付出了艰辛的努力。2011年10月,启动考古发掘;2012年11月,唐崖土司城址被国家文物局列入申请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2013年3月,在国家、省文物局专业指导和全力支持下,正式启动申遗工作,在此过程中州县政府相继成立了申遗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积极推进申遗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和专家多次到唐崖土司城址现场调研指导工作,召开办公会和专家论证会解决申遗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在短短2年时间内,各级财政共投入2亿多元资金用于申遗,先后完成了遗址内78户居民搬迁、衙署区等重点核心区域的考古发掘、保护规划编制、地方立法、申遗文本编制、核心区域的文保工程、管理体系的建立等工作。为成功申遗提供了政策、法律、规划、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保障。
三、彰显特色,加强传统村落保护
恩施州是传统村落富集的区域,一直以来,我们都十分重视对传统村落的保护,至今保存状况较好的有土家山寨、苗寨、侗寨等数十处。在我省公布的89处传统村落中,恩施州就有37处,这也是我们文物保护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把规划的编制放在首位。各县市因地制宜,积极编制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目前鱼木寨、滚龙坝、二官寨、五里坪村、彭家寨、野椒园侗寨、庆阳坝等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已经完成或正在编制中。二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州及各县市文物部门和住建、规划、民宗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对传统村落的整体风貌进行控制,并加大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传统村落的民风民俗得到了较好的保存。三是明确工作目标。我们在《关于加强全州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着力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村落保护示范区”的目标,按照尊重自然和历史脉络,保护整体风貌,保持民族风格,体现历史真实性和可持续性的原则,使用传统建筑技艺,对传统村落中的文物建筑分别实行整体保护、外貌保护、局部保护,实现文物保护与延续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相统一。
四、合理利用,服务现代社会发展
我们坚持“合理利用、重在保护、惠及群众”的理念,让文物资源在现代社会中发挥更为积极的效用。一方面把维修好的文物建成博物馆和陈列馆,发挥教育价值。2015年4月,省保单位恩施市老市委2号楼维修完成,鉴于恩施市有丰富的抗战历史资料和大量抗战文物遗存,在省文物局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们将该楼建成为“恩施抗战历史陈列馆”供广大市民参观学习,让大家铭记历史,激发爱国热情。下一步,我们还将对建始县省保单位“五阳书院”、宣恩县省保单位“观音堂”、鹤峰县国保单位“五里坪革命旧址”、 巴东县“狮子包古建筑群”进行科学的设计和规划,打造一批知名的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和民族民俗博物馆。另一方面积极与旅游等其他产业对接,发挥经济价值。我们立足文物遗产的文化内涵,整体规划、科学利用,加强周边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相关文创产品的研发,积极与旅游等其他产业对接,让文物遗产的开发利用服务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我州咸丰县的唐崖土司城址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在获得世界文化遗产的称号后,咸丰县委、县政府立足优势,加大投入,合理开发,世界文化遗产的金字招牌已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新的亮点。
五、多措并举,构筑文物保护的“防火墙”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带动全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平台以及“5.18”国际博物馆日和中国文化遗产日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对保护文化遗产的认知性和自觉性。二是健全监管体系,提高安全保障。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健全完善了安全执法巡查制度、看护员制度、安全抽查和专项检查制度等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一处一册”工作制度,构建县、乡、村三级文物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对文物安全的综合监管。州文物局每年还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文物安全执法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切实保障文物的安全。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夯实保护基础。我们把文物保护工作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把文物保护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乡规划,编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确保文物保护工作有相适应的管理机构、有专业专职的工作人员、有纳入财政预算的保障经费。四是纳入综合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我们把文物保护纳入了州对县市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政府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追究实际责任人、单位负责人 、县市政府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推动各县市切实落实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恩施州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各兄弟地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文物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虚心向各兄弟地市学习,创新思路、扎实工作,把我州文物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来源:恩施州文体新广局宣传科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