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答记者问

2016-06-23 10:01  

 (图片来自网络)

今年是全国检察机关举报中心成立28周年,也是全国检察机关第十八次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根据相关要求,6月20日至24日,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将集中开展“举报宣传周”系列活动。此次活动的主题是:“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就“举报宣传周”活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嵘回答了有关方面的问题。

记者:何检,您好!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何检:其内容主要包括: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检察机关保护、奖励举报人的工作制度和贯彻落实情况,宣传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和成效,宣传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采取的措施与取得的成效,宣传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检、强化自身监督的制度措施等。

记:关于举报,需要哪些具体的材料?

何:举报事项的时间、地点;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举报的事实和依据;目击者、证人;举报的性质等。

记:检察机关会怎样处理群众的举报?

何:检察机关接收举报线索后,有专人进行审查处理,对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受理并移送本院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办理部门接到举报中心移送的线索后,在3个月内将处理情况回复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

记:对于哪些情况,人民群众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何: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单位受贿、行贿,向单位行贿,以及私分国有财产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国家秘密等渎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报复陷害等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其他重大犯罪的;其他认为应当举报的。

记:公职人员的贪污腐败问题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那么,目前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在打击职务犯罪方面的情况如何呢?

何:2015年以来,我院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5件,立案侦查31件33人,其中,大案14件14人,目前,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15件1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今年,我们努力创新工作方式,拓展思路,广辟案源,在以往的基础上,针对涉农惠民等多发易发职务犯罪领域,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优化办案资源,推行“兵团作战”模式,突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记:有惩必有防,那么检察机关又是如何有效防范职务犯罪呢?

何: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人身边案例,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力度,全面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记:反腐败工作离不开群众举报。那么,作为检察机关,群众举报的总体情况是如何的?

何:我们检察机关设立了专门的受理接待中心,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拨打12309举报电话或者登陆检察机关举报网站等方式向举报中心提供职务犯罪线索。另外,检察机关鼓励实名举报。

记:近年来,举报人遭遇打击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不少人担心,实名举报后会受到侵害。如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何:在办案过程中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在举报线索的受理、分流、管理、初核、初查、查办、答复等各个环节,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检察机关将依法查处。并根据相关法规,在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记: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又是如何规范自身行为的呢?

何:我们在纪检监察、检务督查、控告申诉、日常工作中发现、反映出来的司法不规范等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活动都予以纠正。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办案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全面推动检务工作从侧重宣传的一般事务性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转变,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的动态公开转变,从单向宣告的公开向双向互动的公开转变,不断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来源:中国建始网 记者 孙小莤 曾德斌 金明道

(责任编辑 郜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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