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组织领导,驻村工作队参与协助本村工作站建设和管理。
1、村支书担任站长、驻村扶贫第一书记担任副站长,为工作站协调必要的办公场地、设施,推选参与工作站管理的群众代表、党员代表、贫困户代表,明确本站人员分工,确保一名常驻办公人员;
2、协助主办行调查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与贫困户有帮扶关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和金融服务需求,配合开展信用评级;整理、保管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
3、协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向金融机构提出扶贫小额贷款等业务的申请,配合主办行开展贷前调查;
4、协助本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稳定帮扶关系,签订《产业带动脱贫协议》。配合主办行、扶贫部门对签订《产业带动扶贫协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申请开展贷前调查,提出推荐初审意见;
5、配合主办行开展贷中、贷后管理。督促本村借款人严格按照贷款合同用款,监督产业带动脱贫协议执行情况和帮扶效果;贷款到期后协助开展催收工作,评价借款人的协议执行情况,向扶贫部门提出是否给予贷款贴息的意见。
来源:人行恩施州中支 通讯员:谭涵
责任编辑:吴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