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降低部分收费标准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将减轻我州社会和企业负担四千余万元

2016-10-10 17:14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政策, 9月28日,省物价局正式发布通知,降低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取消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通知规定,从11月1日起,降低公安、民政等7个部门的补办户口簿工本费、婚姻登记费等共计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费等5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据统计,此次降费将每年减轻我州社会和企业负担四千余万元。下一步全州各级价格部门将按《通知》规定要求迅速组织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减负取得实效。

 

来源:恩施州发改委    通讯员:黄开碧

(编辑  胡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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