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恩施州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审计局副局长彭元洪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介绍,2015年,本级各部门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州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但财政预算执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扶贫资金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州直有关协会(学会)财务收支,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执行,严肃财经纪律,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州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
一是州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和措施,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在六个月内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
二是要坚持“对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对问题不整改落实不放过,对涉及违纪违法的单位和责任人不追责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是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搞好跟踪审计,促使整改落到实处。
四是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加大对涉及当地的有关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
来源:恩施州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