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路网改造等建设项目越来越多,需要征用大量的山林、土地和房屋,有的人就瞅准了这个机会,变着法子、用尽招数,有的不惜冒着风险,抢建违建,抢种抢播,为的就是尽可能多的获得国家的补偿。可话说:这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这征地拆迁也得按国家的政策来办,有相应的时间界限和补偿标准,不是谁说想怎样就怎样的。某村就有这样一个事儿,看看法院是怎么答复的。租赁的土地已被征用仍大量种植苗木,当地村委会制止、警告无效后,组织人员予以强制拔除。事后,租赁方向村委会索要苗木被毁损失费。这样的诉求合理合法吗?法院审理后给出的答案是:索赔诉求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