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级权责清单16日正式发布

2016-06-17 10:45  

权责清单亮相 恩施州先行先试

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恩施州是全省集中编制市(州)行政权力通用清单的四个试点之一。

2015年9月8日至10月20日,州审改办组织完成《州县两级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工作;11月17日至12月18日,依据《州县两级行政权力清单》编制责任清单,绘制运行流程图,形成《恩施州州县两级权责清单(初稿)》。

2016年1月12日,省审改办在综合4个试点市州成果的基础上印发《市(州)级通用权力清单》,州审改办随即启动根据通用权力清单完善州级权责清单的工作。

4月29日,经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州级权责清单》出炉。

“此次清理的范围比以往更广泛,做到了能简必简,应清必清。明确州级政府部门行使的行政职权,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州编办副主任刘春华介绍,此次共对州级权力“家底”进行了全覆盖清理,共有47个单位(不包括垂管部门)纳入清理范围。47个单位共有行政职权2782项,其中,行政许可138项、行政处罚1713项、行政强制142项、行政征收22项、行政给付26项、行政检查203项、行政确认112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裁决10项和其他类410项。 

每项职权 都有办事流程图

此次公布的权责清单中,对每项职权都标注了编码,并配以办事流程图,让人一目了然。

以州交通局的“增加同一市州跨县行政区域客运班线”为例,流程图明确了“申请→受理及公示→审查→决定及公告→送达”的流程。

清单不仅明确了行使主体、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职责边界等,还注明了承办机构地址、咨询电话以及监督投诉电话等。

其中“责任事项”中明确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运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将许可结果通过网站途径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此次清理注重优化运行流程,规范细化裁量权标准,限制自由裁量空间。明确不得提出

不明确、不需要的申请材料;不得人为增设非法定办事环节,可以简化的环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简化归并;不得自行扩大办理期限,可以缩短期限的一律缩减。

恩施州行政审批下放力度大

我州保留的州级职权事项与其他地市相比大体相当。不一样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和设区的市相比,在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上有区别,相应的权力清单会有所不同。例如,恩施州和恩施市州市同城,州级未设城管局,州城城市管理职能由恩施市城管局履行,因此,州级权力清单中就没有这方面的内容。

二是和设区的市相比,我州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力度更大。按州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行政审批事项能下放县市的基本都已下放到县市。到目前,州级政府部门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67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仅2015年,州级共承接行政审批事项19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6项。

三是作为民族自治地区,我们有自治条例和一些单行条例,在编制权力清单时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例如,州农业局对“州外引种”的管理,其权力依据就是《恩施自治州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在我省市州一级,只有恩施州农业局有此项行政职权。

精简程序让市民办事更方便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原来企业和群众办理审批手续后才能做的事,如果相对应的审批事项取消了,就不再需要审批。如“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的卫生许可”这一事项后,经营这4类场所就不再需要到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只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要让企业和群众体会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还必须改进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在这方面,州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做了大量工作,例如:强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基本杜绝了审批部门“两头受理”、企业和群众“两头跑”的现象。6月初,州政府办公室已下发《重点项目容缺预审实施方案》;6月底,全州智能化政务服务电子平台将上线运行,可为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电子监察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新
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