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全覆盖约谈打造腐败风险“防控链”

2016-04-06 11:41  

“县司法局完成工作约谈,沙道沟镇对280余名干部开展了工作约谈……”截至4月5日,宣恩县2016年度首轮“两个责任”工作约谈全面完成。

2016年以来,宣恩县根据《宣恩县落实“两个责任”约谈暂行办法》,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动辄则咎,层层传导压力,将“两个责任”压紧压实。

明确约谈标准。划分一般性约谈、警示性约谈、诫勉性约谈三个类别,按照责任权限进行逐级约谈,按照干部的职责进行定向约谈,对全县科级以上干部进行集体约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信访问题比较突出和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乡镇、部门,实施个别约谈。

规范约谈程序。明确“两个责任”责任人必须对责任对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一般性约谈,在接到问题报告或者发现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则必须进行警示性约谈或诫勉性约谈。制订谈话提纲,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约谈对象及其所在单位下发《约谈通知书》。

严明约谈纪律。约谈结束后,约谈人填写《约谈备案登记表》。对于约谈提出的要求,约谈对象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约谈人书面报送落实的情况报告,若超过3个工作日还未落实,则启动追踪约谈机制。县纪委监察局对出现隐瞒、编造、歪曲事实伺机报复和回避问题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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