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司法局获评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2016-09-29 15:26  

近日,笔者从湖北省民宗委获悉,包括恩施市司法局在内的全省72个单位被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命名表彰为“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据悉,恩施市司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民族团结”为主线,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制保障三大职能,扎实做好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各项活动。

目前,全市法制宣传阵地逐渐完善,“律师进村、法律便民”等工作深入推进,为民族团结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来源:恩施晚报 通讯员 宗立

(责任编辑 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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