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

2016-09-29 15:16  

为认真贯彻恩施州委、州政府关于精准扶贫政策精神,落实精准扶贫“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工作指导意见,加大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提高资助水平,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失学,近日,恩施州正式出台《恩施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将于2016年秋季学期全面实施。

恩施州现有13.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涉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8.8万户。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恩施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恩施职院高职阶段就读,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均可享受相应学段的资助政策:学前教育阶段每生每年按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费发放教科书,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普通高中阶段免学费,按每生每年25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免学费,中职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雨露计划”,即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补助;恩施职院高职阶段免学费,按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雨露计划”,并按个人意愿申请最高限额每生每年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其他本(专)科及以上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可向学校提出国家助学金等资助申请。

《细则》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需要,在现有国家资助政策基础上进行了突破:学前教育阶段,国家现有资助面只有5%,远不能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细则》对此提出“应助尽助”;义务教育阶段,现有国家资助政策对非寄宿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没有补助,存在盲区,《细则》对此提出“应补尽补”。同时《细则》优化了资助程序,学生只需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由就读学校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到州级、县(市)级相关部门办理。资助资金来源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州级、县(市)级财政分别承担。

来源:恩施州教育局  记者:周成伟

(责任编辑  朱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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