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规〔2011〕19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办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请符合2016年度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工作日),持所需资料到宣恩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兴隆大道288号)办理。
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2016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税票;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信用社一卡通(或存折)。
详情咨询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就业援助窗口或各乡镇人社中心。
咨询电话:5832350
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6年9月9日
来源: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