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坪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因党建责任落实不力,致使全镇教育系统党员长期不足额缴纳党费,建始县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给予高坪镇中心学校教育党总支书记孙某诫勉谈话、教育党总支组织委员晏某党内警告处分。
据了解,高坪镇教育系统党组织设立有1个党总支和8个党支部。该县纪委在今年4月份启动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专项巡察工作过程中发现,2011年至2015年期间,高坪镇教育系统交纳党费标准一直是以2008年度党员基本工资为核定基数,未按党员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更新标准,导致少收党费5万多元,违反了相关党纪规定。对此,该县纪委分别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孙某和直接责任的晏某进行问责;同时要求高坪镇教育党总支对欠缴党费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如数补缴。
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把巡察中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作为问责重点,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等问题。
【来源:恩施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通讯员:建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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