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见习记者程芳、通讯员李玉敏)3月31日至4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率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州,就《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海涛,州委副书记、州长刘芳震会见检查组一行并汇报有关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瞿赫之,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副州长陈晓燕等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
检查组实地考察了恩施扬琴传承基地、咸丰县唐崖土司城遗址等,察看国家级非遗项目土家吊脚楼营造技艺与恩施灯戏的保护传承情况,参观了湖北民族学院土家民俗文化展示厅、土司文化非遗展示厅等,并与州文体新广局、财政局、发改委等部门负责人和传承人代表座谈交流。
周洪宇指出,恩施州在贯彻落实《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方面,注重发挥民族自治州的特色与优势,取得了显著成效。他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国家和民族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和民族身份认同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提高对非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注重加强统筹协调;要加强条例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准确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益性与经营性双重属性,做到保护与开发相结合,注重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促进非遗工作提档升级。
座谈会上,陈晓燕就我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和具体工作措施作了情况汇报。自《非遗条例》实施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陈晓燕表示,我州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继续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护认识;加强队伍建设、增强保护能力;建立整体规划、推进非遗研究;推进基础建设、完善保护体系,全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希望省人大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州的非遗保护工作,为我州的文化生态保护工作提供科学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