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十分注重与精准脱贫、美丽恩施建设的结合,图为芭蕉侗族乡茶园一景。文林 摄
昨日上午,州民宗委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及民族宗教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州民宗委主任廖于实发 布了一条让人振奋的消息:不久前,国家民委委托省民宗委对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结果显示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考 核验收顺利通过。这意味着再过一段时间,国家民委集中研究后,我州将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2013年8月,国家民委将恩施州确定为13个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试点。州委州政府将创建全 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上升为恩施自治州发展战略,确定了“一年强基础、两年创示范、五年再提升”的创建工作目标和思路。根据国家民委的要求,我州将示 范州创建工作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相结合,与“六城”同创、建设美丽恩施,推进“三位一体”乡村治理结构等特色工作相结 合,走出了一条适合实际的创建工作新路子,进一步提升了全州各族群众的认同感、幸福感、获得感。
2015年12月,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司长陈乐齐率全国13个参与示范州创建工作的州(地、市、盟)到我州开展示范 创建互观互检活动,各州(地、市、盟)参加互观互检工作的代表认为,恩施州将创建活动作为“书记工程”,“一把手”亲自抓,对国家民委开展创建活动的要求 领会得十分深刻,民族文化传承富有特色,美丽乡村建设亮点纷呈,创建活动与精准扶贫核心任务高度融合,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的高度认同,积累的经 验值得学习、借鉴和推广。
今年3月,我州进行全面自查自验后,州政府通过省民宗委向国家民委提出了考核验收的申请。国家民委于4月委托湖北省 民宗委对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工作组一致认为我州各项指标达到了创建示范州的要求,同意上报国家民委命名 恩施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胡军
(责任编辑 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