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债转股要防范道德风险

2016-09-21 09:13  

债转股的探索一直在路上。

据财新网报道,中钢集团将成为此轮市场化债转股的首家国企,其方案近期已经获批。目前中钢重组方案尚未正式公开,该报道称,中钢债转股的“股”可能是可转债,即债权金融机构认购企业发行的可转债,未来可将其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这意味着,新一轮债转股正式启动。

在企业债务率较高、全社会去杠杆的背景下,债转股的推进受到极大关注。在年初的两会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企业债务率高是老问题了,因为中国是以间接融资为主,但是我们的居民储蓄率也比较高。即便如此,不管市场发生怎样的波动,我们还是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而且也可以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来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

在此后从中央到相关部门的多个文件中,多次提及债转股。比如今年7月份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开展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的试点,设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加;此后,银监会8月份发布的《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处置的若干意见》中表示,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开展债转股工作。

过去一段时间,不断有部分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传出债务违约问题,也有部分企业进入债务重整程序。应当说,推动部分大型企业进行债转股的探索,不啻为一种化解债务风险、降低杠杆率的有效途径。去杠杆是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重点任务之一,从各部门的杠杆情况看,企业部门尤其是国有企业,被认为是杠杆率较高的重要领域,应成为去杠杆的重点。推动类似中钢集团这类背负数百亿元甚至上千亿元债务的企业进行债转股探索,既可以有效化解高杠杆难题,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健康状况,减少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

尤其是当前进入债转股探索的部分大型企业,均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推动这些企业债转股是去产能、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产能过剩行业内的企业杠杆率大都较高,其中不乏“僵尸企业”的存在,占用了大量信贷资源,存在债务违约风险。对于类似企业,该出清的要坚决出清,通过破产清算和兼并重组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而对于还有发展前景的高杠杆企业,可以借助债转股等方式,进行兼并重组、盘活存量、债务结构调整等。总之,债转股作为一种手段,有助于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从而能促使企业通过整改、重组来摆脱困境,使金融资产转劣为优。

当然,推动债转股,最为关键的是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就是在降低企业杠杆率的过程中,尽量减少行政性、指令性干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对此,业内一直有所共识。债转股的要旨在于改变贷款对象的法人治理结构,以便恢复贷款对象的盈利能力。至于债转股在诸项保全手段中运用的比重问题,有其客观规律,也取决于法律环境。也就是说,债转股作为一种药方,能治病,但不是包治百病;因此不能不用,但不能滥用。

对于“不能不用但也不能滥用”的债转股而言,能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始终是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有研究表示,长期以来,由于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激励机制和预算软约束问题,在实施债务重组的具体政策操作上,应更多强调以市场化、法制化原则,警惕危机救助中的道德风险对货币政策的倒逼,减少逃废债等道德风险。在债转股的过程中,权威专家也一直关注多方面的道德风险问题,比如认为债转股是“最后的免费午餐”;资源误配置;财务纪律的逆向选择,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赖账文化”和“软约束”以及整改和重组力度不够、让步过多等具体操作方面的道德风险。

新一轮债转股的大幕将正式拉开,这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一环。在债转股的舞台上,各方都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有序登场,严防道德风险,尊重市场规律。

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吴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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