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电话对抗调查 江夏一处级干部公车私用被免职

2016-09-20 11:52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谢某某多次采取回避、推诿、不接电话、通知不到等方式不配合,致使调查工作的推进很困难。”昨日,江夏区纪委办案人员向长江日报记者介绍了该区处级干部谢某某案情。

谢某某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3月起任江夏区乌龙泉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管街道交通、城建等工作。

2012年,武汉某旅游有限公司拟在街道下属某村投资兴建“湖光山色旅游度假小镇”项目,谢某 某是该项目的协调负责人。由于该村离街道较远,街道办事处将一辆北京现代牌越野车交由谢某某负责,用于上述项目的协调等工作。2013年10月至2014 年4月间,该车多次被咸宁高速公路大队、湖北省通山县交警大队采集到交通违章信息,且时间均为周末。区纪委办案人员介绍,接到群众举报后,区纪委对谢某某 涉嫌违纪的问题立案调查。在调查中,谢某某起初指使其挂点村出具不实证明,企图蒙混过关,在调查组指出其谎言进一步调查后,区纪委领导及调查人员多次电话 联系谢某某谈话,谢某某都拒绝见面,拒不接受组织调查。

“作为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准则和交通法规,拒不接受组织调查,影响恶劣,必须坚决处理。”办案人员说,谢某某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最终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来源:荆楚网

(责任编辑:李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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