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一小伙冲动惹祸端警司联调促和解

2016-05-26 08:32   恩施州司法局  

“这个小伙子太冲动,掰断被害人两根指头,要不是‘警司联调’被害人谅解,险些蹲监狱……”5月26日,建始县龙坪乡街头巷尾议论纷纷张某鲁莽行事,险追刑责的不是。

4月8日上午10时许,龙坪乡龙潭坪社区居民王某到同组居民许某屋旁,用钢筋棍撬许某房屋侧面护墙,许某及许母与王某发生争执与冲突,致使王某面部受伤。王某之子张某得知父亲受伤,迅速起到现场,扔石块砸坏许某家窗户玻璃,并发生冲突,导致许某牙齿脱落,路人劝说张某离开现场。王某小儿子王飞(化名)闻讯来到现场,捡石块砸向许某场坝,许某上前与王飞发生肢体冲突,抓扭过程中,王飞气盛之下,掰断许某左手无名指和小指。

许某自费到县医院治疗,出院后经鉴定左手无名指末节指骨折,左手小指近节指骨折,损伤程度轻伤二级。许某考虑与王某邻居关系,作出不追刑责让步,申请乡调委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

龙坪乡调委会组织司法所派出所“警司联调”,调解过程中,王飞对许某伤情,证人证言,现场照片,法医鉴定意见书等指控事实,无异议,真诚悔罪,向许某及家属赔理道歉。

经做双方工作,宣传法律,许某自愿放弃伤残等级鉴定、诉讼等程序,与王某和解。双方互谅互让,达成王某面部轻微伤,自费治疗,并一次性赔偿许某住院期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及后期治疗检查费等伍万元,并在《刑事和解协议书》签字,摁手印,现场赔付,赔理道歉。

许某表示,自行修复王某父子三人争执期间砸坏所有窗户及护墙损坏,不再追究王某等责任。并承诺将《刑事和解协议书》作为王某履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最终处理依据。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新
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