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记者 邓蔚婕 通讯员 向定仕 闫凡德)为有效减少“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强化交通事故预防事故预防工作,省高警利川大队民警在中秋节当天开展了“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日,两名湖北利川籍男子因饮酒驾驶,被省高警利川大队查处。
昨天晚上,湖北省高警利川大队民警在大队辖区沿线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内同时开展“酒驾”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大队民警在沪渝高速公路利川收 费站执勤过程中,一辆号牌为鄂Q2C377的灰色小车,进入民警检查区域,民警迅速该车拦下,发现驾驶员遇到民警检查时神色慌张,满脸酒气,于是民警要求 驾驶员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过现场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驾驶员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值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员 陈某做出罚款二千元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20时43分许,利川大队在沪渝高速公路白羊塘服务区执勤时发现陈某驾驶牌号为鄂Q01K19的小型轿车沿沪渝高速公路渝沪向行驶,且在行驶过程中车身左摇右晃,遂对该车进行检查。当时驾驶员陈某不能出示该机动车驾驶证,且一直不敢与民警正视,不愿配合调查,民警遂将其强制带到执勤岗亭进行酒精含量测试,通过酒精测试仪对陈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测试显示陈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38mg/100mg,实属饮酒驾驶,在民警的强烈要求下,驾驶员爆出了自己的身份证号,后通过公安网查询,陈某没有任何驾驶信息,实属无证驾驶。
湖北高警大队针对陈某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直播恩施
(责任编辑 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