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发出 首份《督促监护令》

2022-02-09 15:03   云上恩施  

“现特向你们发出《督促监护令》,希望你们作为父母依法履行对小聪(化名)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改变不当教养方式,关注小聪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引导小聪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近日,巴东县检察院联合团县委、县妇联对涉罪未成年人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发出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首份《督促监护令》,以检察之力筑牢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保护防线。

此次《督促监护令》的制发源于巴东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鉴于涉罪未成年人小聪(现年16周岁)案发时未满18周岁,且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巴东县检察院从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出发,对小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但经审查发现,小聪父母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

在不起诉宣告送达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向小聪的父母宣读了《督促监护令》,结合案件认真分析小聪存在的不良表现及父母监护失职的问题,督促小聪父母履行多项监护职责,并引用《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说明不履行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

检察官与家长就如何加强家庭监护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建议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式,严格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将“指责式教育”转变为“亲情式沟通”,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提高孩子底线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注重培养孩子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小聪父母在收到《督促监护令》后,当场表示:“今后我们一定会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监督考察,学会如何跟孩子有效沟通,通过家庭教育引导,让孩子远离违法犯罪,做对社会有用的人,谢谢检察官!”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使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进入了“依法带娃”的时代。巴东县检察院将制发《督促监护令》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围绕涉罪未成年人父母监管缺失、教养不当的突出问题,以《督促监护令》为抓手,积极开展释法说理、亲职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为预防涉案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筑牢家庭保护“防火墙”。

(来源:云上恩施 巴东通联记者 李金铭 责任编辑:郜月飞 主编:孙跃)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新
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