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民企健康发展

2022-01-05 10:03  

本网讯(通讯员 向泸宝)“感谢检察院对我做的不起诉决定,我一定汲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严谨,遵纪守法。”近日,张某(化名)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认真地对检察官表态。

  今年4月,咸丰县检察院受理一起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被告人张某是某砂石料有限公司安全员,在一次爆破作业中对安全隐患排查不仔细。矿区突然发生垮塌事件,被害人当时正在现场工作,因避让不及时造成了意外伤亡。事故发生后,张某工作的砂石公司与爆破公司一起,对被害人家属进行安抚,并达成赔偿协议,支付各项损失共计150万元。张某也主动认罪,接受相关部门调查。  “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在办理涉企人员案件时,应该充分考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承办检察官决定实地走访该公司,多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

  走访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该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停工一年多进行了整改,复工后对原有的开采模式进行改进,降低了同类事故发生风险的概率,同时强化了安全意识,对所有员工定期开展岗前培训和安全自救演练,切实保障了员工安全。检察官还实地查看了矿区情况,对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和不足提出了整改要求。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利于减少因刑事打击面过大带来的“丢工作”“难就业”“企业关停”等现象,要运用好这一政策,审慎处理案件,稳定好经济和就业环境,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最终,检察官在征求了受害人家属、公安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等多方意见后,依法对张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来源:咸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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