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诗镕) 近日,我院办理了一起涉嫌开设赌场案件。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借助便利店隐蔽性强和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在自家经营的便利店摆放“老虎机”、“鱼儿机”等赌博机器进行牟利。截止案发,赌资累计高达30余万元。我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利用赌博机组织赌博的性质认定: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以下简称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近年来,国家坚决严厉打击赌博犯罪行为,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开设赌场罪的刑罚幅度予以提高,体现了国家坚决打击赌博犯罪,净化社会环境的力度和决心。希望广大民众自觉遵守法律,切莫触犯法律。希望商铺的经营者们引起警觉,合法合规做生意,行稳心安赚正当钱。
来源:咸丰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