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兴乡村|十六年的邻里“疙瘩”终于解开了

2021-08-31 17:49  

本网讯(通讯员 陈欢)“我们已经调解合适了,这个事就翻篇了,我同意谅解他。”已是耄耋之年的被害人李某某向承办检察官打来电话。电话里,能感受到李某某心里的积怨终于释然。

近日,建始县检察院成功调解了一起16年前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2005年3月1日,建始县业州镇寨坡村村民胡某与同村村民李某某发生口角纠纷,胡某用随手捡起的木棍将李某某面部砸伤,经鉴定,李某某面部创伤、右鼻骨开放型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胡某打伤李某某后潜逃,2021年公安机关督促其到案。

“16年了,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我不会原谅他。”“我没有这么多钱赔。”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该案系邻里纠纷引起,双方积怨多年,若不进行和解,有可能会使双方矛盾升级,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承办检察官多次联系双方,从案件具体情况、法律规定、邻里关系、家庭状况等角度,分别与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坦诚沟通疏导,同时找“中间人”缓解双方关系,经过一次次的说服、教育,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胡某主动向被害人李某某赔礼道歉,并愿意赔偿人民币9.8万元。李某某多年的心结终于打开,并且向检察机关提出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轻处理。

8月31日,该院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后,依法对胡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悉,该院在办理该类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涉农刑事案件时,始终坚持少捕慎诉司法理念,注重刑事和解,坚持讲法理与接地气的结合,既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又能缓和当事人双方关系,预防矛盾进一步升级,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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