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梅 黄益)为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和持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近日,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的盗窃案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加,三名听证员对案件的处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犯罪嫌疑人谭某某是女同志,又是进城务工人员,一时贪念犯了罪,我认为还是可以给她一次机会。”
“谭某某是初犯,盗窃的数额不大,又全部退赃,对谭某某相对不起诉既为被害人追回了损失,又利于引导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意见。”
“检察机关将追赃挽损作为认罪认罚的考量因素,对积极退赃的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体现了司法打击犯罪的力度,又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
经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谭某某的拟不起诉意见。
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从人民利益出发,践行司法初心,在办好每一起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中体现检察担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守人民立场,在打击盗窃、抢劫等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维护农民群众财产安全,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