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质效提升】能否强制执行?青年干警以案研讨“切磋”,烧脑又“解渴”

2021-07-07 14:58  

近日,巴东县检察院开展第四期青年干警案例研讨,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中,被执行人仅有作为实际施工人的未结算工程款,能否对该工程款予以强制执行这一争议焦点展开理论与实务辨析,干警们在研讨前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参考资料,提前对案例进行了深入研究,研讨中大家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现场气氛热烈。

“人民法院在执行甲(申请执行人)与乙(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甲得知被执行人乙以A公司名义承建某工程尚有未经结算工程款,申请将该笔工程款作为乙个人财产予以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提取、扣划了未经结算的工程款,并向发包方送达协助执行文书。A公司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执行异议后,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本案中,人民法院裁定驳回A公司执行异议是否恰当?人民法院能否直接认定这笔未经结算的工程款为乙个人收入,并对此款项予以强制执行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滕欣介绍本次研讨的案例并提出争议焦点。

“我认为可以强制执行,乙为实际施工人,乙对该工程款具有支配权,A公司认为造成的损失,可以按照内部承包责任合同提起诉讼予以追缴......”

“如果申请执行人是农民工,应先强制执行来保障农民工工资......”

“不能强制执行!A公司与乙为违法分包,此项工程款应属于A公司......”

“施工款尚未结清,难以确定乙到期债权具体金额,不能将可支配的工程款全部作为乙个人财产予以执行......”

        青年干警们围坐一堂,纷纷表达了自身观点,通过思维碰撞,从天理、国法、人情等不同层面研讨了本案中关于强制执行的问题,以案互动“切磋”,分析细致深入。

研讨结束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波对干警细致深入的研讨和积极研讨的热情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本次活动利用典型案例进行交流式研讨,改变了传统的纯理论学习灌输,真正达到了“以案说法”的目的,这无疑是青年干警们激烈的思维碰撞和专业办案能力的体现,今后,要持续组织开展好此类活动,在提升青年干警整体素能上下功夫,以案促学、以学促用,切实让专业理论成果转化为实践办案能力。

来源:巴东县检察院    通讯员:宋田华

责任编辑:邓正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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