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向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省院、州院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要求和《恩施州检察机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评查工作方案》精神,恩施市院与利川市院针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开展互相评查。
日前,已对本院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受理且流程结束的涉市场主体捕后判缓刑以及民事、行政和刑事执行等各类案件226件,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其中16件,与利川市院完成交叉评查。经评查发现,涉市场主体案件整体办案质量较高,不存在未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怠于履行或不当履行立案监督职责、办案不规范未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9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