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一纸检察建议消除5年安全隐患

2021-05-20 08:59  

本网讯(通讯员 向泸宝)住户搬了,垃圾清了,危房拆了,安全隐患也解除了,咸丰县人民检察院一纸检察建议消除5年安全隐患,让旧貌换上了新颜。

  2020年7月,该院检察人员在履职监督中发现,高乐山镇城北社区观音桥巷117号房屋属于危楼,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据了解,该房屋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建筑面积为1078.76平方米,原是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取得该地用于办公和职工居住,后因机构改革,归县商务局所有并管理。2016年3月,经房屋安全鉴定,该楼房为D级整栋危房,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适用于整栋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相关条款。  

        经进一步调查了解,该楼由于年久失修,砖木混合结构楼房出现变形、腐蚀、破损的现象;露天堆放生活垃圾,地面生活污水散发着恶气;院内电线私拉乱接,露天堆放许多泡沫、废纸板和废旧塑料制品等易燃物质,消防安全问题也十分严重。但直至2020年7月,仍有10余户住户在此居住。

  问题若得不到解决,将对院内住户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加上严重生活垃圾污染,对市容环境卫生也造成了负面影响。为针对性的解决问题,该院检察人员对危楼进行调查核实后,依法向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六个部门送达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履职,做好住户搬迁、垃圾清理、房屋拆除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组建专班对住户进行心理疏导、法律知识宣传和搬迁政策解读;组织对院内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化解了工作中的一系列难题。  

        近日,该院检察人员进行回头看时,人员已搬迁完毕,楼房也完成了拆除。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危房隐患得以清除,不仅改善了周围居住环境,还保护了国有财产不被流失。该院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该地下一步建设规划进行商讨。


来源:咸丰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向泸宝

(责任编辑:邓正蛟)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新
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