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办理刑事案件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阳光司法,近日,巴东县检察院就杨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拟作不起诉决定举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进行听证和评议。人民监督员吴畏参加了该案听证,并在会后表达了参会感受,提出了意见建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该案事实、证据等情况,重点说明了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该案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案发后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检察机关考虑被害人是犯罪嫌疑人妻子,在陪同杨某某工作时发生车祸,对杨某某作不起诉决定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更有利于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同意并支持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听完检察官的阐述,听证人员针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疑惑现场提问并分别表达自己的意见,均同意对杨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办理案件,改变了以往书面审查的被动办案模式,保障了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依法依情依理,体现了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用公开听证的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践行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通过参加此次听证会,他表示感触良多。开公听证虽然只是个“小窗口”,但传递的却是看得见的“检察温度”和公平正义、检察为民的大情怀。在此,就检察机关进一步落实好公开听证机制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顺势而为,推动公开听证全面开展。为深入推进公开听证制度的落实,应当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难点案件,尽可能扩大听证范围,特別是与当事人权益息息相关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拟不起诉、公益诉讼等案件,全面实行公开审查听证。藉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检察公信力,有力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严格程序,提升公开听证专业水平。公开听证改变了传统书面审查案卷的“坐堂办案”模式,开启了检察官与当事人面对面的开放式新模式,对检察官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采取组织检察业务部门苦练内功、通过观摩学习示范听证、讨论不同听证模式的适用范围、将听证纳入办案考核等措施,倒逼检察官更新监督理念,不断提升专业化素养。在开展公开听证过程中,严格程序抓质量,促进检察形象提升,所有程序均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呈现,这就要求检察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干警群众工作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培养,提升干警素能、进而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和检察形象。
革故鼎新,促进司法公正可感可触。在听证过程中,应当公开出示证据,包括录音录像、现场勘查勘验记录、现场照片等,拟作出决定的法律适用条款原文规定。要做到全程留痕,记录公开听证全过程,确保听证公开、透明、规范。
来源:巴东县检察院 通讯员:吴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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