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严杰)为使检察机关出庭公诉工作更加透明、公开、公正,宣恩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到庭旁听和观摩姚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庭审活动。
据了解,姚某某在未取得狩猎证和特许捕猎证的情况下,在禁猎期、禁猎区以拉设电网的方式捕获野猪3头、毛冠鹿1头。庭审中姚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无异议,并愿意赔偿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失。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们表示,通过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对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程序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对损害公共利益者提起公益诉讼,积极挽回损失,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希望检察机关能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平安宣恩、法治宣恩、绿色宣恩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庭审观摩制度,并通过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等活动,加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力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
来源:宣恩县检察院 通讯员: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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