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赵唯君)近日,宣恩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会同人民监督员来到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中坝村,对长潭河中坝村段固体废弃物污染河道生态环境的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案情回顾:长潭河系长潭河侗族乡域内的主要河流之一,系前河与后河于长潭河集镇交汇而成,在中坝村与花塌河交汇流入忠建河,后经清江流入长江。长期以来,长潭河中坝村段存在大量固体废弃物污染水体,严重影响了河流周边的生态环境,同时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影响。
2020年底,宣恩县检察院发现这一线索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长潭河河道环境的保护,确保长潭河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不再遭受污染。截至目前,有关部门积极履职、开展污染防治工作,长潭河河道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已得到有效保护。
“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效保护了长潭河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同时也为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贡献了检察力量。”人民监督员赵秀莲在现场查看后说到。
在当今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以及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保护河流的生态环境,对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人类生存、发展与环境保护、开发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下一步,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为保护我县河流生态环境与农村人居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宣恩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赵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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