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丹 吕金璐)“联席会议办公室吗?我院发现一起疑似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线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给你们……”
自2020年7月以来,利川市检察院推动教育、卫生等部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5件,立案侦查2件,1件疑似侵害未成年人线索查否。
去年5月,最高检、国家监察委员会等9部门制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其中明确,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报告的义务。
图为联席会议现场
《意见》施行后,利川市检察院组织监委、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就合力推动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工作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强制报告工作联系人,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有效推动《意见》在本地区落实落细。同时,该院对强制报告的执行情况持续跟踪问效,进行法律监督,针对执行、监督不力的,发出检察建议书一份,得到及时整改。
在推行强制报告制度的同时,利川市检察院还注意做好此项制度与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制度的衔接,持续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助推形成保护合力。
来源:利川市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黄丹 吕金璐
(责任编辑:杨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