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复始,万象更新。过去的2020年,注定不凡。回顾利川检察这一年,一本本荣誉证书、一件件典型案例,饱含了利川检察人为检察事业倾注的努力和心血,展现了他们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
下面,跟小编一起回顾2020我们的“荣誉篇章”!
国家级:
1.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杰等司法救助案”被评为“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例”;
2.利川市人民检察院荣获2020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3.杨俊被评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
省级:
1.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刘术文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诈骗、行贿、开设赌场案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普通刑事犯罪案件检察文书”;
2.利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部(局)室 ;
3.利川市人民检察院被命名表彰为“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
4.利川市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轻应用作品“检察公益勤务兵” 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19年十佳优秀轻应用作品;
5.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正当防卫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正当防卫典型案例;
6.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向某和、牟某平、牟某艳等八人敲诈勒索、诈骗抗诉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
7.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非法采矿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8.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牟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9.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强制猥亵妇女案被评为全省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典型案例;
10.陈某某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案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高空抛物、坠物典型案例”;
11.利川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李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反映出的金融监管问题发出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文书”;
12.杨俊撰写的《湖北利川:办理刘术文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评2020年度湖北检察好新闻通讯类一等奖;
13.杨俊撰写的《精准办小案,“拿下”大要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利川实践》获评2020年度湖北检察好新闻通讯类优秀奖。
州级:
1.冉瑞黎被评为2019年度全州脱贫攻坚“十佳”扶贫干部;
2.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曾某某与谭某劳动报酬纠纷检察监督案被评为全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典型案例;
3.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邱某某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案被评为全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典型案例;
4.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廖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被评为全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典型案例;
5.吴丹荣获恩施州检察机关第二届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优秀选手奖。
市(县)级:
1.利川市人民检察院驻米潭溪、理智村工作队被评为利川市脱贫攻坚榜样(2016-2020年)驻村帮扶榜样(集体);
2.利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十佳政法单位”;
3.黄丹、翁岚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十佳政法干警”;
4.利川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市2019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突出贡献单位;
5.利川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突出贡献集体;
6.秦昌林被评为2019年度平安稳定突出贡献个人;
7.孙国智、谢柏香被评为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突出贡献个人。
2021年,
让我们继续奋斗,
勇往直前,
创造更加灿烂的辉煌!
来源:利川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邓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