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杨俊 蒲鑫)“本人有一批一次性医用口罩出售,有需要请联系我。”今年2月份,正值疫情严峻期间,利川男子朱某某通过在微信聊天群、微信朋友圈、QQ聊天群中发布销售医用口罩的虚假广告,诈骗网友钱财。经利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月6日,吴某某从朋友梁某某处得知,朱某某在微信销售医用口罩,随后吴某某添加朱某某微信,购买口罩。朱某某谎称有口罩出售,将其在网上搜索的口罩样品、质检报告、营业执照、验货视频以及虚假的身份证照片发给吴某某,并在吴某某的要求下与其进行视频对话,取得了吴某某的信任。
双方谈好口罩价格和数量后,吴某某给朱某某转账人民币26400元,作为定金。收到钱后,朱某某于当天将吴某某的微信账号拉黑。发现被骗后,吴某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朱某某抓获归案。经查,朱某某采取上述方式还骗取了杨某1800元、刘某8500元。
案发后,朱某某陆续将所骗赃款退还给被害人,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
9月8日,该案移送利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认罚及被害人谅解等情况,该院向法院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
来源:利川市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杨俊 蒲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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