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司法为民“八件实事” | 三举措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020-11-03 11:43   秦勇

本网讯(通讯员 秦勇)近年来,为了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来凤县检察院积极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在硬件、制度等各个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的改革。

一、专设律师接待室,保障律师查询阅卷权。一是在案件管理中心专门开设律师接待室,配备电子卷宗制作、光盘刻录、查询终端、阅卷工具等办公设备,为律师依法行使查询权、会见权、阅卷权等各项执业权利提供便利。二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专人专岗负责律师接待工作,推行“一站式”工作模式,从预约、审核、办理等各个环节入手,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效。2019年以来共接待律师150余人次,均一次性办理到位。三是设置休息区,配备沙发、饮水机、空调等生活设施,为来访律师提供舒适的休息环境,获得律师一致好评。

二、拓展律师沟通联系渠道,保障律师参与知情权。长期以来,律师只是通过会见、阅卷等与其具体代理的案件打交道,缺乏对各项检察业务的参与和了解,对各项检察权的行使难免产生不必要的隔阂,为增强双向沟通了解,我院多措并举,打造阳光检务,确保律师的参与权与知情权。一是走出去,主动听取律师意见建议。主动走访县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4次,介绍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工作情况,主动征求意见建议30余条,不断改进服务工作。二是请进来,邀请律师参与各项日常事务性检察工作,全方位深层次多视角了解检察业态。7月23日全州案管业务竞赛在我院进行,邀请3名律师当竞赛评委,律师首次知悉了解到“案件比”;10月30日,邀请5名律师代表参加我院检察公众开放日,纷纷点赞公开透明的阳光检察;邀请律师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对我院评查流程和确保办案质效给予高度评价。三是坐下来,不定期组织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召开座谈会,互相交流,集中研讨,及时研究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建立律师公开听证审查制度,保障律师意见建议权。兼听则明,邀请律师参与实体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律师能够直接对案件的办理过程、事实、证据、情节发表意见建议,不仅有利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现,还有利于确保办案质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今年以来,律师参与公开审查5件次。例如5月25日,我院邀请1名律师对一起保险诈骗案进行公开审查,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审查中,律师对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见证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发表了犯罪嫌疑人有犯罪未遂、自首、认罪认罚等多种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认为本案所涉问题已得到很好解决,从挽救、化解社会矛盾角度,建议对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最后,承办检察官采纳了律师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周某某、姚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公开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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