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涛:压实主体责任 突出政治定位 以巡察成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16-05-20 09:18   恩施新闻联播  

云上恩施报道  (记者崔鸿升)5月18日,省委召开全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动员会,部署相关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于绍 良作工作部署。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海涛在我州分会场参加会议,并在随即召开的我州州县党委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上就我州落实全省会议精神,认真做好 州县党委巡察工作作部署。

王海涛指出,开展州县党委巡察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层层传导压力、构建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监督体系的组织 和制度保证,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体制机制创新,对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从严管党治党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 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全省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高 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做好巡察工作。

王海涛强调,推进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州县党委,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州县党委要及时建立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党委抓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 纪委的监督责任,建立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部署巡察工作的制度机制。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部署、抓进度、抓协调、抓督办查处,真正把 巡察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王海涛要求,要突出巡察工作政治定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巡察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 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要切实形成巡察工作合力,各相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积极主动配合纪委的工作,绝不能 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要严明巡察纪律,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保密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巡察工作人员违反有关 纪律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陈江龙,州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建文出席会议。州纪委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委书记,各县市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分别在州、县市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李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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