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得出 稳得住 能融入 ——恩施民政服务易地搬迁有新招

2020-08-06 16:37  

“住在这里,日不晒雨不淋,非常舒服,每月还有500元的固定工资。”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太平镇易地扶贫搬迁户汤宜桂说起现在的生活,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今年77岁的汤宜桂,一家三口,儿子肢体二级残疾,没有劳动能力,领养的孙子也长期患病,是村里的低保户。受益于恩施州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今年初,汤宜桂搬出了偏远的深山,搬进了位于集镇的雷家坪集中安置小区,三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新居宽敞又明亮。在政府的安排下,他成为小区里的一名环卫工,每月领上了固定工资。

恩施州是湖北省唯一的全域贫困地区。山区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贫困程度深,脱贫攻坚难度极大。要改变贫困群众的生活,易地扶贫搬迁是根本出路。

从2016年起,恩施州启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将人民群众从“山窝窝”“石头缝”中搬出来,从源头破解“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困境。截至目前,全州有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1425个,集中安置群众46707户、154955人,其中1000人以上的大型集中安置点16个。

为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融入”,恩施州民政局立足本职、突出民政特色,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的社区服务,让易地搬迁社区充满活力。

合理设置社区 形成自治单元

恩施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出发,对新建安置点人口在1000 人及以上的小区,单独设立社区;安置点人口在 200-1000人的小区,联合成立社区,下设一个或多个居(村)民小组;安置点人口在200人以下的,设立居(村)民小组或并入某一居(村)民小组管理。

设立为社区地集中安置点由所在乡镇进行管理和服务;设立为居(村)民小组地集中安置点由所在社区或村进行管理和服务,并入居(村)民小组地集中安置点由居(村)民小组负责相关管理和服务。目前,全州已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新设立10个社区、134个居(村)小组。新设立社区的党支部委员会已全部建立;有1个社区已经完成了社区居委会选举,并配齐了“两委”成员;其余9个社区由县政府核定每个社区的工作人员为3-5名,负责社区日常服务。同时,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每个安置点都明确了负责人,以楼栋、院落为基本单元,选优配强新设立的居(村)民小组长(网格员)、楼栋长,增选了居(村)民代表,引导搬迁群众通过协商表达利益诉求、增进共识,提高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落地民政服务 保障基本民生

恩施州民政局联合恩施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从加快易地扶贫搬迁点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居(村)民自治机制、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区组织保障四个方面,为社区治理后续工作指明方向。

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落实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共同使用,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全州易地扶贫搬迁点纳入社区管理的有60个,其中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有35个;纳入村管理的有1365个,其中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有714个。通过推行“一窗口”办事、“一站式”服务,易地搬迁安置点社区基本形成了以社区(村)综合服务中心(站)为主体、各类专项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室内外设施相结合的综合服务网络,服务搬迁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得到解决。

强化兜底保障。认真做好社会救助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衔接,严格落实搬迁特殊困难群众民政救助和兜底保障政策。建立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脱贫户不返贫。

细化养老服务。加强安置点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按相应标准建设社区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宣恩县高标准建设安置点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设立棋牌室、阅览室、健身室、心理咨询室,老人们还自发成立了夕阳红志愿服务队。

各县还想方设法把安置点社区的儿童服务中心打造成有利于儿童成长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宣恩县安置点社区开设的“四点半课堂”,探索多元共建共享的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模式,得到了家长和儿童的好评。

在安置点社区倡导文明殡葬,推进殡葬改革,也是恩施州各级各地民政部门重点关注的一项工作。巴东县沿渡河镇罗溪坝社区建成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引导安置点社区居民文明节俭治丧、集中节地安葬,切实减轻搬迁群众丧葬负担,恩施州还在该县召开了现场会,对该县的经验进行推广。

创新社区治理 建立自治机制

恩施市以“和谐家园”建设创新基层治理,打造“居民之家”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党建引领+专业社工介入+志愿者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模式。该市的安置点社区设立社工站,由专业社会工作机构负责运营,社会工作者定期走访社区内残障人家庭、特殊救助对象家庭和留守儿童家庭,为他们提供有需要的服务。

巴东县沿渡河镇罗溪坝社区探索了以“六抓”为主要内容的“罗溪工作法”,即抓党建、抓居民自治、抓经济转型、抓矛盾化解、抓文明建设、抓作风建设,得到湖北省民政厅的高度肯定。巴东县还推行“214”村(居)民主管理工作模式,要求安置点所在的每个村(居)必须建立线上、线下两个村务(党务)公开平台,每年初组织安置点村(居)民召开一次民主管理工作会议,落实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四项工作制度。

宣恩县为让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安居乐业,在全县推行社区“1+6”模式和“五有”工作机制,即让每个安置小区有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一个就业创业空间、一个标准卫生室、一个文化广场、一个便民超市、一户一块菜地,有人员专班、有制度体系、有运行机制、有办公场所、有经费来源。全县有56个安置点成为乡村振兴示范区。“搬”出城乡新变化,安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后续产业发展各具特色,走出了一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治理之路。(恩施州民政局  刘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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