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州人民政府起草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为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法规草案的质量,5月20日至22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带领州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法制工委、州文旅局、州司法局负责同志到巴东县、鹤峰县开展州旅游条例修订工作立法调研。
5月20日,调研组一行从恩施市浑水河码头登船,至巴东县水布垭码头靠岸,沿途听取恩施大清江景区负责人工作汇报,并实地查看大清江沿线各旅游码头建设及建始县蝴蝶岩景区运营、管理情况。20日下午,调研组在巴东县野三关镇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政府、县文旅局工作情况汇报,召集野三关镇和水布垭镇负责人、巴人河景区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等,听取有关立法意见建议。
5月21日至22日,调研组深入到鹤峰县屏山景区、董家河乡村旅游点及太平乡洞长湾村贺英殉难处,了解鹤峰景区安全管理、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发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政府、县文旅局工作情况汇报,召集燕子镇和容美镇负责人、屏山景区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听取有关立法工作意见建议。
陈学明强调,修订工作要把握规律性、体现地方性、注重系统性、强化政治性,要把握旅游业发展的特性,着力解决旅游资源统筹、旅游安全生产、部门综合监管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同时注重把握旅游新业态的发展趋势,强化规范管理。
调研组在鹤峰县召开座谈会
查看鹤峰县屏山景区视频监控系统
了解建始县蝴蝶岩景区建设运营情况
来源: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教科文卫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