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条例》修订工作会议召开,研究讨论该条例修改文本。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牵头单位州文化旅游局负责人就文本修改和调整的情况作了重点介绍,州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制委、州司法局等单位与会人员,围绕文本的篇章结构、重点内容等进行讨论,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陈学明指出,文本较好地体现了2019年12月26日修订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文本质量有了大幅提升,但仍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修订工作要结合当前旅游业发展实际,按照州委要求,进一步明确修改的目的和方向,突出规划和项目统筹、安全管理、监管职责、发展方向和服务方式的转变、旅游品质提升等重点内容。要注重合法性,每条每款都要有上位法依据,其他地方的立法经验只能作参考。要解决简单重复、照抄照搬上位法的问题,要从我州实际出发来谋划内容,形成法规条款,不能一味照抄照搬。要注重文本规范性问题,文字表述要力求简洁精炼,结构安排可酌情再作调整。
就下步工作,陈学明要求,要紧扣时间进度,进一步充实起草专班力量,对文本内容进行再次修改完善,确保各时间结点有序衔接,按照原定时间提请州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
来源: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李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