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启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2019-12-31 16:08  

近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恩施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0万人。

应培尽培,全员覆盖。

将有培训意愿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均纳入培训范围,含企业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含低保家庭)子女、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

形式多样,补贴提高。

面向企业职工,广泛开展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新技师培训和高危行业、特种行业培训,其中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补贴标准参照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中200-2000元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面向就业重点群体重点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创业培训、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针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两后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化解过剩产能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依托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定点培训机构申领培训补贴。      

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技能扶贫培训,包括精准扶贫培训、东西部劳务协作培训、以工代训(以工作代替脱产技能培训)和杭州·恩施职业教育扶贫协作等。其中以工代训是一种新的培训模式,针对就业扶贫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月每人5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职业培训补贴,以实际吸纳就业月数进行核算,最长不超过6个月。

纳入了恩施州重点产业培训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补贴,提高培训补贴标准至一倍,最高可达3000元。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以参加不超过 3 次(含 3 次)的培训补贴项目,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培训补贴。

部门联动,统筹推进。

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人社部门负责政策标准制定、资源整合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改部门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教育部门负责组织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职业农民培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国资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国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经信、住建等部门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建筑企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文旅部门负责指导生态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商贸流通、住宿餐饮等服务行业培训;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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