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条件的通告》,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湖北省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予以适当调整。全省76条高速路段中此次调整涉及68条。其中,恩施州境内高速公路小型汽车限速均调整至10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限速均调整至80公里/小时。
同时通告还指出,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限定时速不足10%的,给予警告不记分;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含10%)不足20%的,给予警告并记分;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含20%)的,给予罚款并记分。
为确保调整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按照新的限速标准,2019年12月20日前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完成全部测速设备参数调整,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完成全部标志、标线、标牌调整,并在长隧道、隧道群、长大纵坡路段据实增加“分车道限速”“按车型分道行驶”等标志。测速设备和标志标线调整期间,暂停超速违法行为采集录入。
州交通运输局将按照相关要求,协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完成全部标志、标线、标牌调整等工作,确保恩施州境内高速公路限速值提升工作顺利完成。
供稿:恩施州交通运输局,通讯员:田钟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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