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检察院信访案件接受人民监督员质量评查

2019-11-07 09:53  

本网讯(通讯员 高雅)“咸丰检察院在办理该信访案件中,回复及时,程序到位,通过依法履职维护了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近日,在对咸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信访案件质量评查时,人民监督员吴某如此评价。

据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信访人员曾某因认为审判机关存在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向该院申请检察监督。经该院第二检察部依法展开调查,查明情况属实,遂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并得到采纳,最终决定再审。

评查前,该院组织三名人民监督员学习了高检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对人民监督员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进行了全面了解。评查中,三人通过听取承办检察官的介绍、查阅案件卷宗等方式,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多个方面,对该信访案件进行评查,并填写监督案件征求意见建议表。

在座谈交流中,人民监督员表示,通过此次参加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感受到检察机关对案件质量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务求严谨的司法作风。该案办理坚持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每个月答复办理进展情况,这是对信访人员的释法说理,心理疏导,也是该院对张军检察长办理信访案件要求和精神的贯彻落实,值得点赞。

该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表示:“提高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是必要环节。下一步,我院将把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监督常态化,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来源:咸丰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高雅

(责任编辑:邓正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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